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商务厅(局):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10-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黄标车;报废;营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