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十一五”以来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办公厅(局): “十一五”以来,规划财务工作紧密结合环保中心工作,在规划编制评估、投资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一五”规划任务圆满完成、“十二五”顺利开局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各级环保部门和广大干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规划财务工作,为探索环保新道路、开创环保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通报表扬一批规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 2012-03-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表扬;先进集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