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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灾区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二、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灾区建设过渡性集中安置区(50套活动板房...三、地市级及以下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填报辖区内过渡性集中安置区的环境...四、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填报和备案工作。五、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填报和备案工作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六、过渡性安置区的选址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技术要...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临时住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帮助地方政府“选好址,配好套,管好用”,快速有序地安置灾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5-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过渡性;安置;登记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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