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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第三条 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第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第五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具体承担下列主要环境...第六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依法制定统一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第八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依据本办法取得的环境...第九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环境监测的代表性分别负责组织建设...第十条 环境监测网由各环境监测要素的点位(断面)组成。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其所属的环境保护部门级...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环境监测...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质量进...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对环境监测...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工作,应当使用统一标志。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盗窃环境监测设施。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将环境监测网建设...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第十九条 排污者拒绝、阻挠环境监测工作人员进行环境监测活动或者弄...第二十条 损毁、盗窃环境监测设施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移送公安...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必须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和国家环境监...第二十二条 辐射环境监测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摘要] 现发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7-07-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县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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