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高速公路长春至深圳线福建省境内永安至武平(闽粤界)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三明永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国家高速公路长春至深圳线福建省境内永安至武平(闽粤界)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的请示》(永武项综〔2013〕2号)及附送的《国家高速公路长春至深圳线福建省境内永安至武平(闽粤界)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3月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 2014-04-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保护;验收;高速公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