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我局结合近年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2年总局令第14号)》的执行情况,对原名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名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7年5月15日前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并将电子文稿发送我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发布日期] 2007-03-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名录;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