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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摘要] 北京、天津、石家庄、沈阳、上海、南京、福州、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成都、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对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94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14号),我部定于2015年 5月在武汉举办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4-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清单;研修;学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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