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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国核安函[2009]70号)
[摘要]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苏敏华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
[发布日期] 2009-08-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秦山;核电厂;官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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