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举办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和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的通知》(环办〔2006〕105号),我局将举办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06-09-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危险废物;环境保护局;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8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