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哈尔滨电机厂交直流电机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申请的复函
[摘要]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名称的申请》(哈电动装质保字〔2011〕121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由“哈尔滨电机厂交直流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1-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许可证;哈尔滨;安全设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