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最小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加强监管,规范和指导放射性废物管理,实现废物最小化,我司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最小化(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11月15日前反馈我部。
[发布日期] 2014-1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动力;放射性废物;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