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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江苏省宝应县“国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的通知
[摘要]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政府: 建设有机食品基地是促进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你县自2004年开展国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试点工作以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了很大成绩。经我局组织考核验收,现决定授予你县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
[发布日期] 2006-10-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有机;食品;宝应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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