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厅):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十一五”“城考”和“创模”指标的考核要求,与我局“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相衔接,经研究,我局对部分“城考”和“创模”指标解释进行了细化或调整。其中,“城考”与“创模”相同的指标项,对“创模”城市考核要求增加了一些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6-10-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考核;城市;指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