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组织做好200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和我局关于200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告中的有关要求,200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05年5月14-15日举行。此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8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协助做好考试报名的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要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以及与当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于2005年2月23日前将工作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设报名点的详细地点报我局,并于2005年2月25日前在你局(厅)网站公布所设报名点的详细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组织报名时,请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申请免考两个科目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为每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准备档案袋,将以下材料装入档案袋备查:
[发布日期] 2005-01-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报考;准考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7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