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通知
[摘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现就贯彻实施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
[发布日期] 2000-01-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环境保护;海洋;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