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7月22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发布日期] 2011-06-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部;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