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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省级环境监测处长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推动2009年环境监测重点任务的落实,我部决定召开省级环境监测处长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09-06-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环境监测;培训班;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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