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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TK-C5型新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证书的通知
[摘要]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田湾核电站燃料货包设计批文的函”(苏核发[2002]356号)及其有关支持性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HAF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HAF501),国家标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1806-89)以及国家核安全局文件《关于田湾核电站燃料组件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国核安发[2002]156号),我局审查了有关申请文件。经审查认为,俄罗斯设计和制造的TK-C5型新燃料组件运输容器是经俄罗斯联邦核辐射防护监督局、原子能部和卫生部联合批准的成熟和定型的专用于运输新燃料组件的容器。该型容器已基本满足我国核安全和标准中有关AF型货包设计的基本要求,可用于运输田湾核电站VVER-1000型燃料组件。我局决定颁发TK-C5型运输容器的设计批准证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3-04-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容器;运输;货包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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