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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杞县利民辐照厂限期处理贮源井水的通知
[摘要]
河南杞县利民辐照厂: 你单位2009年6月在卡源故障排除过程中为灭火对辐照室进行了注水,致使部分辣椒粉散落至贮源井内,井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现有水质已无法满足放射源贮存要求。为确保环境辐射安全,按照《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GB17568-2008)的规定,你单位应立即清理辐照室内的货物,并开展井水处理工作。你单位必须于9月30日前完成贮源井水质净化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发布日期] 2009-09-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水质;井水;处理过程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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