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环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环保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与环保有关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发布日期] 2004-06-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审批;行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