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摘要] 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滨特尔流体控制(上海)有限公司、苏州东仪核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5-09-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民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