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7名核技术利用单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执业单位: 近期,根据公众举报,我部对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挂靠”问题进行了调查,证实常熟市辐照技术应用厂邓东丰等7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并非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实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从业行为,经研究,我部决定,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注销上述7名“挂靠”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详细情况见附件)注册,并记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诚信系统。
[发布日期] 2015-11-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注册;工程师;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