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更好地为“十二五”总量减排和环境管理服务,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441号)中规定的筛选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920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937家、废气企业3268家、污水处理厂378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52家、重金属企业3432家、危险废物企业1443家。
[发布日期] 2014-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监控;重点;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