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站提高AFA-3G组件燃耗限值至52GWD/tU申请的通知
[摘要]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高AFA-3G组件燃耗限值至52GWD/tU的申请》(GNO-100018-LIC/OSL-ZPY)收悉。根据你公司所提供的资料表明,当AFA-3G燃料组件燃耗达到57GWD/tU时,从设计的角度来看,燃料组件的各项性能指标满足验收准则的要求,从外部运行经验来看,M5包壳燃料棒的实测数据满足设计要求。因此,AFA-3G组件辐照运行其组件最大燃耗至52GWD/tU是有裕量的。
[发布日期] 2003-09-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组件;燃耗;限值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