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发布日期] 2009-08-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汽车;环境标志;技术要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