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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型式认证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第一批)
[摘要] 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市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并由国家环保总局对符合其标准的产品进行型式核准后发布公告。现将第一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2001)》排放型式认证限值,并获得核准的轻型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公告如下。
[发布日期] 2002-08-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上海;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电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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