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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吴小海等人换发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摘要]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的规定,按照《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的要求,我局“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对吴小海等15名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换照申请者的资格及钟小华等11名核电厂操纵员换照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我局同意“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为吴小海等15人、钟小华等11人分别满足核电厂高级操纵员及核电厂操纵员的换照条件,现批准向吴小海等15人换发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向钟小华等11人换发核电厂操纵员执照。吴小海等15名核电厂高级操纵员及钟小华等11名核电厂操纵员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及有效期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3-10-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厂;操纵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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