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保局: 为在环境保护和健康保护工作中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持续、健康、顺利开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了《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环境与健康工作。
[发布日期] 2007-02-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健康;工作;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