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77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举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为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的技术指导,经研究,定于近期举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培训班,培训分两批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1-11-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培训;集团公司;各人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4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