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函[2012]1321号)
[摘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我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公布的《2010年度及“十一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2011年9月16日,我部印发了《关于挂牌督办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的通知》(环办〔2011〕114号),对天津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沿江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发布日期] 2012-11-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督办;汇同水;整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