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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地区省环境保护(厅)局: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地震,波及全国多个省份,为防范地震灾害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发布日期] 2008-05-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灾害;应急;地震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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