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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赤峰紫光辐照技术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摘要]
内蒙古赤峰紫光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 6月,我部对你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钴-60辐照装置的安全联锁及放射性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立即进行整改。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9-06-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辐照;联锁;装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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