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核安全技术标准认可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核集团,广核集团,中电投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院,苏州核安全中心,核二院审评中心,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广东、四川、北方、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核安全技术标准认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7月30日前反馈我部。
[发布日期] 2008-06-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安全;技术;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