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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部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专业数据质量和时效,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7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09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自2009年1月开始,由各省级环保部门业务处(室)将2009年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分别上报至部机关各业务司(局)。
[发布日期] 2009-12-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报表;上报;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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