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同意沈阳科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民用核...
关于单县东大医院陀螺刀及射线装置辐射项...
关于批准换发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工厂民用核...
关于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500千伏古交...
关于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
关于北京新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做好“十一五”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的通知
[摘要]
部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专业数据质量和时效,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7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09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自2009年1月开始,由各省级环保部门业务处(室)将2009年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分别上报至部机关各业务司(局)。
[发布日期] 2009-12-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报表;上报;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7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