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现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3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后复检的请示》(国电范坪司〔2014〕155号)及附送的《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和《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2×3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补充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补充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4年3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5月我部以环验函〔2014〕35号指出,工程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对1台现有机组进行脱硝改造、未关闭原有水灰场、烟尘排放量超标等问题,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之后,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2014年9月,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工程进行了现场复查。
[发布日期] 2014-12-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保护;验收;工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