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阜康市天池电厂热电联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疆阜康热电2台135兆瓦机组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华能科环函〔2015〕28号)及附送的《新疆阜康市天池电厂热电联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124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3月2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 2015-05-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保护;排放;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