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宣传部、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现将《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开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发布日期] 2006-12-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宣传教育;环境;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