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70号)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厅(局): 为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推动自然保护区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组拟对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黑龙江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9-05-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管护;评估;自然保护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