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2004年立法计划,我局组织拟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04年8月2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李天威 电话:67112193,67116400(兼传真)
[发布日期] 2004-07-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