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为规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以下简称进口废物)的审批工作和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的管理,根据《关于限制进口类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69号)、《关于委托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负责进口废物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函[2003]138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3-07-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废物;进口;证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