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二○○三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总局各直属单位, 各行业协会: 为使先进、实用、具有良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更好地起到示范、推广作用,推动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环境保护工程整体质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4号令《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我局将开展2003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筛选、验收工作。围绕国家环境保护工作重点,2003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推荐范围为:列入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范围的清洁生产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监测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的工程。
[发布日期] 2002-11-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工程;实用技术;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