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延续的请示》(自仪七(2009)字第019号)、《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的请示》(自仪七(2009)字第020号)及《关于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请示》(自仪七(2010)字第004号)收悉。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0-08-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许可证;民用;机械设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