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更好地体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我局组织修订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现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和《“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后将有关意见于2005年10月31日前书面函复我局。 联 系 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 李蕾 戴祥
[发布日期] 2005-10-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模范;环境保护;十一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