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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铁氰化钠生产企业排放废水执行标准的复函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亚铁氰化钠生产企业排放废水执行标准的请示》(川环〔2004〕1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品》(GB14470.2-93)适用于兵器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四川省天然气化工研究院是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亚铁氰化钠的化工企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品》(GB14470.2-93)没有依据。
[发布日期] 2004-12-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排放;标准;污染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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