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限制条件的复函
[摘要]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请示(扩证)》(中重〔2011〕5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取消你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0)01号)许可活动范围“开坯重量≤75t”和“最大外径为4500mm”的限制条件。
[发布日期] 2012-06-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