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办公厅(室),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中国核动力院,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清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为规范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7年5月30日前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07-04-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废物;放射性;处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