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部分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相关环评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5〕1532号)要求,我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环评机构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现就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30家环评机构(见附件1)和31名环评工程师(见附件2)的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12-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评;整改;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