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庆油田-呼和浩特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庆油田-呼和浩特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中油安〔2015〕22号)及附送的《长庆油田-呼和浩特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2015年6月15-18日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存在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在规定的存放地点配备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之后,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12月25日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了意见。
[发布日期] 2016-01-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施工;环境保护;管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