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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食服务业排放废水中,大肠杆菌、细菌总数两项指标应执行标准的复函
[摘要]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转报昭通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饮食服务行业排放废水中“两菌”指标选用标准的请示”的请示》(云环科字[1999]48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发布日期] 2002-10-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排放;废水;饮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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