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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解读和宣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配套工作,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环境保护事务,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请各地推选本地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参加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8-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培训;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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